安裝橋架
組合式電纜橋架的結構形式
橋架支撐點,如立柱、托臂或非標準支、構架的間距、安裝方式、型號規格、標高,可同意在平面上列表說明,也可分段標出用不同的剖面圖、單線圖或大樣圖表示。
電纜引下點位置及引下方式,一般而言,大批電纜引下可用垂直彎接板和垂直引上架,少量電纜引下可用導板或引管注明引下方式即可。
電纜橋架宜高出地面2.2米以上,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它障礙物不應小于0.3米,橋架寬度不宜小于0.1米,橋架內橫斷面的填充率不應超過50%。
電纜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,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.5米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,水平敷設時,在纜線的首、尾、轉彎及每間隔3~5米處進行固定。
在吊頂內設置時,槽蓋開啟面應保持80毫米的垂直凈空,線槽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50%。
布放在線槽的纜線可以不綁扎,槽內纜線應順直,盡量不交叉,纜線不應溢出線槽,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、轉彎處應綁扎固定。垂直線槽布放纜線應每間隔1.5米固定在纜線支架上。
在水平、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中敷設電纜時,應對纜線進行綁扎。4對線電纜以24根為束,25對或以上主干線電纜、光纜及其它信號電纜應根據纜線的類型、纜徑、纜線芯數分束綁扎。綁扎間距不宜大于1.5米,扣間距應均勻,松緊適度。
橋架水平敷設時,支撐間距一般為1.5-3m,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筑物構體上的間距宜小于2m。
金屬線槽敷設時,在下列情況下設直架或吊架:線槽接頭處;間距3m;離開線槽兩端口0.5m處;轉彎處。
材料統計
(1)橋架:分別統計出各種型號規格橋架的全長,除以該橋架的標準長度,得出橋架的數量外,再增加1%-2%的余量。
(2)立柱:如采用統一規格的立柱,可用橋架全長除以平均立柱間距,得出立柱數,再增加2%~4%余量。如立柱規格不一,則需分別統計。
(3)托臂:橋架全長除以托臂平均間距,再增加1%~2%余量,極為總需量。
(4)其它部件:按其主體數乘以一定比例(視總廠而定)求得其總數。